黄河公证处
工作动态

黄河公证处积极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发布时间:2023-06-12 点击:0【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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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基础性司法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号)、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2019〕70)、郑州市司法局《关于适应国家中心城市要求推进郑州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郑司文〔2023〕1)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证机构法定证明机构的职能作用和中立地位优势,我处积极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共同建立“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参与诉前纠纷化解、强制腾房等;与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共同建立“黄河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深入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




数读



全面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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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本处深入参与到各类司法辅助事务中,与上述两家法院合作,共参与调解合同类、民间借贷类、劳动争议类、交通事故类、家事类等类型的民事案件近800件,成功化解纠纷案件达110件,参与办理强制腾房50余件,协助执行财产调查38件,财产评估15件,强制开锁8件,多次组织有意向竞买人进行实地看房,对拍品进行推广等。






效果



受到法院和当事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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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司法辅助中心”,共建“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起到诉讼分流作用,大大降低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率,提升案件执行率,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期间,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一行到我处交流并实地察看。参观了我处办公场所及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并就我处诉前调解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认为我处司法辅助团队专业素养强、服务能力优、责任意识突出,对我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调解农民工欠薪案件中,本处公证调解员孔丽收到农民工朱某锦旗和微信留言“工资已收到,非常感谢”。该案中,本处公证调解员促使被告认识到诚信和责任的重要性,帮助原告拿到了被拖欠近两年的1万多元工资,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参与强制腾房执行案件中,本处公证人员专业素养高,应急处突能力强,针对不同案件的要点和细节做足预案,专业细致完成各类物品特别是易碎和贵重物品的清点,消除当事人与法院间因执行可能发生的纠纷隐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谋划



全面对接打造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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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纠纷解决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对公证机构改革创新发展增添动力与渠道。未来,本处有望实现公证对司法辅助事务的全面承接,参与法院搭建涵盖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调解、调查取证、参与财产保全、参与执行以及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意义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优势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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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公证预防纠纷的制度价值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能起到节约司法资源,保障法院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的效果。

⭕公信力高,保障司法辅助事务顺利开展公证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证明职能,具有其特有的权威性。公证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其所具有的中立特性,公证的中立性要求公证人站在第三者的位置,站在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立场上,不偏不倚,以寻求正义的价值。实践中,公证机构在老百姓心中具有公平公正的形象,能够保障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顺利展开。

专业性强,社会效果好。公证人员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有其天然优势。公证人员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拥有专业法律知识技能,由公证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强制腾房等工作,容易使原被告双方信服,进而容易化解矛盾。

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基层法院目前人手短缺,日常办案压力较大。公证人员的加入是一个很好的补充,有力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公证力量。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有益尝试,也是公证参与公益事业发展的实践探索,有助于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多维度的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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