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
招聘数量
二
岗位职责
公证员助理职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
信息化管理员职责:负责本处信息化工作。
三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公证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3、报考公证员助理的,须具有(或今年上半年即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信息化运用能力;报考信息化管理员的,须具有(或今年上半年即将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四
招聘程序
五
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本处现在职同类人员一致。
六
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939701
监督电话:0371-86237701
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河公证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