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证处
工作动态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 张卫平教授莅临我处调研

发布时间:2017-11-15 点击:348【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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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在应邀参加“河南省法学会公证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研讨会”的第二天,即不辞辛苦莅临我处调研。

张卫平教授在闫峰主任陪同下实地参观了我处办证接待大厅、群众来访接待室、发证室、人像识别室、荣誉室及各业务部门等办公场所,并在二楼会议室与公证员进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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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中,闫峰主任首先介绍了我处的业务开展、便民服务、队伍建设、公证理论研究、公证宣传等基本概况,张卫平教授对我处的办公环境、文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赏,并结合公证体制改革、公证发展前景从法治背景,诉讼原理等方面和公证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公证员提出的关于公证审查、强制公证、业务拓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张教授认为,第一,公证作为一种法律上的审查,它应该主要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如果说公证员在履行审查义务的时候做到了按照经验法则和法律的要求,在形式上,公证员履行了这个义务,那么,公证员就有了免责的理由,完全根据公证的结果与事实不符就去追究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责任,那是任何人也没有办法承担的,也是不现实的。目前我国由于社会诚信的缺失,当事人使假、造假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放纵了造假行为,从而放大了公证行业审查证明材料的风险。第二,关于强制公证。在最容易发生经济纠纷和社会纠纷的领域,应当强制公证,同时公证服务也应该跟得上。强制公证有助于通过公证来预防纠纷的发生,即使纠纷发生,也有利于纠纷的高效解决。第三,公证员收入低问题。不同国家有不同规定,一个收入低的行业,长远看是留不住优秀人才的。公证员要提高待遇,只有走向市场化。第四,公证机构除公证证明外,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务,如公证调解、公证员作仲裁员。目前公证机构主要提供证明服务,尚未普遍认识到公证证明在转型社会当中的重要性。第五,公证发展前景与法治发展密切相关。没有法治的发展,公证很难发展。公证正义是最能满足法治的形式正义发展,社会越复杂,越需要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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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张卫平教授寄语我处青年公证员,他说,公证对于社会的全面进步、推进各个方面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意义将会越来越大,青年公证员也将大有可为。要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筑梦前行的势头,为我们所热爱的公证事业增光添彩,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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